法院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

发布时间:2016-03-18 15:12 编辑:写作宝 点击:
  邹戬,男,40岁,大学本科文化,中共党员,现任平利县法院大贵法庭庭长。多年来,邹戬同志在县、院纪委的领导下,坚持廉洁执法,公正司法,为法庭干警做出表率,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。
  一、率先垂范,为法庭干警做出表率
  长期以来,邹戬同志十分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,提高党性修养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并以此作为搞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前提和治本之措。积极参加县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和法院的党组民主生活会,自觉按照《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问题准则》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抵御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,努力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清正廉洁,克己奉公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和工作生活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。工作上、生活上,他处处为干警做出表率,凡要求干警做到的,自己首先做到;凡要求干警不做的,自己首先不做。他时常提醒自己和干警:地位和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,要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,情为民所系,利为民所谋。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廉洁奉公、秉公执法、公正司法,作为庭长他从不向办案人打招呼;坚持严格执行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,从不接受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任何理由的宴请和礼品,仅2008年一年就拒收礼品、礼金过万元。庭长的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了全庭清正廉洁良好风气的形成。
  二、严格教育,让廉政勤政意识入心入脑
  近年来,邹戬同志严格按照各级纪委的和上级法院的部署,坚持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自身头脑,加强对法庭干警的公正司法教育和廉政教育,教育干警努力强化服务意识,转变工作作风,为树立人民法院“公正、廉洁、文明、高效”的新形象作出贡献。他认真教育法庭干警进一步树立宗旨观念,改进工作作风,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,自觉做廉政勤政的模范,真正使廉政勤政意识入心入脑。
  三、严格管理,锻造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
  为把法庭队伍锻造成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廉洁高效的队伍,邹戬同志在队伍管理、审判管理、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不懈的努力,从而保证了审判的公正和廉洁,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。
  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。每年初,在县院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时,他都要与法庭干警个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。坚持落实“一岗双责责任制”,从而形成法庭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局面。
  二是变群众上访为庭长下访。邹戬同志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,时常深入基层搞调研,每年都要不定期的走访辖区内的人大代表,走访企业,走访乡村干部、了解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了解群众对审判工作的需求,了解法庭干警的廉政表现,以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让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满意。
  经过邹戬同志的不懈努力,大贵法庭干警队伍的工作作风、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水平有了显著的变化,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、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