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发表论文时,博士生本人必须是****作者或第二作者(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时,****作者必须是博士生本人的指导教师)。发表论文中的检索论文必须是博士生本人为****作者的论文;
2.发表论文的****署名单位为大连海事大学;
3.我校根据不同的学科门类制定如下具体要求:
⑴理科类学科及材料学科的博士生须至少在SCI、EI源期刊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(含3篇)学术论文,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检索机构检索;
⑵工科类(除材料)和管理类学科的博士生须至少在SCI、EI源期刊(含被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)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(含3篇)学术论文,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或EI检索机构检索;
⑶文科类学科的博士生须至少在SSCI、CSSCI源期刊或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(含3篇)学术论文,其中SSCI、CSSCI源期刊论文至少1篇。
凡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》等转载的论文,不论其发表在何种刊物上,均视为核心期刊的文章;凡在《人民日报》《光明日报》《文汇报》理论版上发表的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,均视为核心期刊的文章。
4.撰写与博士论文相关的专著(不含编著及教材)4万字以上并出版者,折合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;
5.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获得******奖励(署名大连海事大学),或获国内外发明专利(研究生排名前两名,署名大连海事大学)1项相当于1篇核心期刊论文;
6.在我校或学生本人所在单位主办的同1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只以该期刊1篇论文计;
7.在学位论文中“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”部分所列出的论文后必须注明此论文对应学位论文的哪一章节。
8.目前我校指定的核心期刊为北京大学出版社的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2008版,此后将随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的改版进行调整。
9.各学院(系)可制订高于本细则的标准,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,具体实施由各学院(系)审查,学位办复核。